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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18:01:45  浏览:810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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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

北京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京人发〔2003〕7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单位、总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继续教育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建设,现将《〈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并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



                            二○○三年二月八日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市继续教育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证《规定》各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效能,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与《规定》有关的市和区、县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各系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上述机关或组织必须根据本责任制规定,使行政执法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三条 本责任制实行分级职责和综合职责两部分。

第二章 分级职责

  第四条 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规定》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编制全市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市继续教育年度统计报表的制作、布置、 汇总和分析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继续教育公共课程的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实施。
  (七)提出继续教育年度执法主要目标和检查评估办法,会同本市教育监督部门对各区、县,各委、办、局(总公司)和市属高等院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八)负责向国家人事部、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教科委汇报本地区继续教育执法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九)制定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计划。组织市属各委、办、局及区、县等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研修等活动。
  (十)根据《规定》第十五条-十八条规定,制定继续教育的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区、县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本区、县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编制本区、县的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县继续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四)负责对本区、县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区、县继续教育年度统计报表的布置、汇总和分析工作。
  (六)负责本区、县继续教育公共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根据本市继续教育年度执法主要目标和检查评估办法,会同本区、县教育监督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八)负责向北京市人事局、区县人大常委会或区县人大教科委汇报本地区继续教育执法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九)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计划。组织所属单位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研修等活动。
  第六条 各委办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系统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编制本系统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所属系统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继续教育统计报表的综合汇总、分析、总结工作。
  (五)负责制定本系统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六)对所属单位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进行工作汇报。
  (七)制定本系统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计划。组织本系统所属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研修和考察等活动。
  第七条 行业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行业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制定行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规范本行业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编制行业继续教育的科目指南、教学大纲和教材。制定行业的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局(总公司)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局(总公司)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编制本局(总公司)继续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继续教育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局(总公司)继续教育年度统计报表的布置、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负责本局(总公司)继续教育公共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对所属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负责汇报本局(总公司)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七)制定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计划。组织所属单位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研修等活动。
  第九条 企业、事业基层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编制本单位继续教育年度计划。
  (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四)保证继续教育经费支出。
  (五)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目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六)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综合职责

  第十条 各区县、局继续教育工作领导的职责
  (一)负责指导本地区、部门继续教育规划、计划和配合行政执法的各项继续教育制度的制定。
  (二)领导、组织、协调各继续教育职能部门、处室的继续教育工作,明确其责任目标和制定奖惩办法,确定从事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根据部门、处室的责任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对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批评和惩处。
  (四)监督继续教育经费专项使用情况,以确保继续教育经费的落实。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办学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继续教育的三项主要任务(见《规定》第四条)和首都经济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办学活动。在办学中,学习内容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学习方法应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二)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择优选聘继续教育教师,教师条件应符合《规定》第十三条的有关要求。
  (三)根据继续教育教学需要,编写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提供继续教育参考资料。
  (四)面向社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应遵守《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
  (五)按照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办学费用;
  (六)开展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和效果跟踪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
  (一)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根据财力将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要把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并确保专款专用。
  (三)继续教育经费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从科研经费和项目资金等经费中开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8日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发布,1998年8月28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法责任制(试行)》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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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产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技监局发〔200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局、地方税务局、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推行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发[1998]164号),明确要求从2000年1月1日起不得再生产和销售非税控计价器。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就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生产、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有关方面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生产

1.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税控功能检测。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后,必须送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税控计价器定型鉴定技术机构进行定型鉴定试验和税控功能检测。定型鉴定试验和税控功能检测完成后,技术机构应出具试验报告和税控功能检测报告。由受理单位对试验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后,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复审。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复审合格,并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向申请单位颁发税控功能合格证书后,由受理申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授权承担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定型鉴定试验和税控功能检测的技术机构另行公布。

2.定型鉴定试验和税控功能检测必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定型鉴定大纲》及《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接口技术要求》(见附件)。定型鉴定不合格的,企业可在3个月内改进一次,再次鉴定不合格的,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取得型式批准证书后,发生结构、功能变化的应重新申请批准。

3.税控计价器生产企业取得型式批准证书和税控功能合格证书后,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制造许可证考核规范似寸企业进行生产条件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4.税控计价器出厂检定纳入法制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逐合进行检定,并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二、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使用及对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1.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属强检计量器具,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进行强制检定。严禁破坏或擅自改动、拆卸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

2.新安装的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合格和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进行税控初始化后方可投入使用。

3.出租汽车承运人必须按照《关于推行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64号)的规定打印“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和进行纳税申报。

4.自2005年1月1日起,非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打印的凭证,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三、违反规定的处罚

1.凡未按规定生产、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制造、傻肋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考核发证的,依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给予处理。

3.凡不按规定使用和打印“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凡不按税控计价器记录的数据及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偷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不按规定安装税控计价器和进行税控初始化的,税务机关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接口技术要求

一、接口要求

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以下简称计价器)具有IC卡接口,并以IC卡为传输介质与税务局交换信息。接口设备或驱动电路应能对CPU卡和逻辑加密卡进行正确读写。

二、CPU卡公共文件结构

税务卡根据功能划分为税控初始化卡、税务信息采集卡和税务稽查卡(以下分别简称为初始化卡、采集卡和稽查卡)三类,分别执行对计价器的税控初始化(以下简称初始化)用营业数据采集和税务稽查操作。初始化卡和稽查卡为CPU卡,采集卡随计价器一同配置,生产企业应选配CPU卡或安全性能较好的逻辑加密卡。

CPL卡片中的文件通过税务局或税务局委托使用的《税控计价器初始化管理系统》(以下称其为管理软件(创建,起始于TAX.TAXI.DDF。该起始文件必须存。在,而且被映射到卡片中的某个专用文件DF。三类CPU卡中PIN信息文件、特征信息文件和基本信息文件结构一致。

为叙述方便,以下用字母A代表ASCII码,B代表二进制,BCD代表压缩BCD码。

1.PIN信息文件

标识:000FH;类型:PIN文件;长度为4字节,用于卡片读写权限的控制,在发卡时创建,当访问具有PIN保护属性的文件时必须进行PIN认证。

2.特征信息文件

标识:0010H;类型:透明二进制;内容:卡类型标识(1B)(表示“卡类型标识”是长度为1字节的二进制数据,下同)和卡安全信息(18B)。

特征信息类型标识为0DIH表示初始化卡,为0D2H表示采集卡,为0D3H表示稽查卡,其中高半字节口为税务卡特征信息。

该文件在发卡时创建,存取控制为:读自由,写需要PIN认证。计价器端只能读取。

3.基本信息文件

标识:0011H;类型:透明二进制;内容:卡号(10A)、发卡日期(4BCD)、身份认证信息(32B)和纳税人识别号(20A)。

该文件在发卡时创建,卡号和发卡日期由管理软件生成,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实际情况填人。存取控制为:读自由,写需要PIN认证。计价器端只能读取。

三、初始化卡

1.工作信息文件

标识:0012H;类型:透明二进制;内容:计价器数量(1B)、起始顺序号(2B)和成功数量(1B)。

计价器数量表示本卡可初始化计价器的最大数量,由管理软件根据卡容量计算写入。参考计算方法为:卡容量减去文件头、PIN信息文件、特征信息文件、基本信息文件、工作信息文件和其它辅助信息占用的空间除以返回信息文件长度328。起始顺序号表示本卡欲初始化计价器在出租汽车公司编号的起始值,由管理软件生成并写入,初始化时计价器记录并显示,成功数量记录本卡已初始化成功计价器的数量,发卡时置为起始值0,由计价器在被初始化时判断,成功后加1并写入。

2.返回信息文件

标识:从0013H起始,依次递增;类型:透明二进制:内容:顺序号(2B)、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10A)、初始化时显示金额值(5BCD)、安全信息(305B)、年(2BCD)、月(1BCD)、日(1BCD)、时(1BCD)和分(1BCD)。

这些内容都由计价器写入初始化并返回给管理软件读取。顺序号由计价器根据起始顺序号和成功数量得到并写入。年、月、日、时和分为初始化时的时间。如果通过身份认证,写入签名信息供管理软件认证,否则写入明文信息,此时,安全信息全部写入0FFH。

每个计价器的返回信息写入对应的一个文件,文件个数由欲初始化计价器数量决定。

四、采集卡

(一)CPU卡

1.工作信息文件

标识:0012H;类型:透明二进制;内容:顺序号(2B)、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10A)和纳税标志(1B)

顺序号和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由管理软件在发卡时写入。纳税标志由管理软件在发卡时或接收完成计价器税务信息采集抄报后置为起始值0。由计价器在月营业数据被采集成功时置1。

2.税务信息文件

标识:0013H;类型:定长记录;内容:正常数据(22B)和补报数据(22B)。

正常数据为月营业数据,包括年(2BCD)、月(1BCD)、金额(5BCD)和附加安全信息(14B),由计价器写入。补报数据格式同正常数据,其中年月为漏报的起始年月,金额为以前(不包括本月)未抄报的所有月的金额之和。

如果通过身份队正,计价器把签名信息写入采集卡供管理软件认证,否则送出明文信息,此时,附加安全信息全部写入OFFH。

(二)逻辑加密卡

内容应包含特征信息、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和税务信息。分别与CPU采集卡的特征信息文件、基本信息文件、工作信息文件和税务信息文件的文件内容相同。

五、稽查卡

1.工作信息文件

标识:0012H:类型:透明二进制;内容:计价器数量(1B)、起止年月(6BCD)、成功数量(1B)和稽查信息文件数(1B)。

计价器数量表示本卡可稽查计价器的最大数量,由管理软件根据卡容量计算并写入。参考计算方法为:卡容量减去文件头11N信息文件、特征信息文件、基本信息文件、工作信息文件和其它辅助信息占用的空间除以3年的月营业数据与公用信息文件中定长记录的长度之和807。起上年月表示本卡欲稽查的时间段,由发卡时生成并写入。成功数量记录本卡已稽查成功计价器的数量,由管理软件置起始值0,由计价器在被稽查时判断,成功后加1并写入。稽查信息文件数可设定为计价器数量乘3。

2.公用信息文件

标识:0013H;类型:定长记录;记录数为什价器数量,每条记录内容为:顺序号(2B)、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10A)、汇总月数(1B)和起始文件标识号(2B)。

公用信息文件的所有内容只能由词:价器在被稽查时写入,每个计价器对应一条记录,由管理软件读出。汇总月数为本次稽查到的月数,如果卡中设置的稽查起始时间早于初始化时间,计价器应将初始化时显示金额值作为首月数据写入,对应年月值为OFFFFFFH。起始文件标识号对应本计价器开始写入的稽查信息文件的标识,从该稽查信息文件的首记录写起。

3.稽查信息文件

标识:从0014H起始,依次递增;类型:透明二进制;存放12条定长记录,每条记录的内容为:年(2BCD)、月(1BCD)、金额(5BCD)和附加安全信息(14B)。

如果通过身份认证,计价器把签名信息写入稽查卡供管理软件认证,否则送出明文信息,此时,附加安全信息全部写入OFFH。

常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发〔2009〕7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伟成 市长
  副组长:韩九云 副市长
      赵忠齐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南苏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薛建南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宪平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徐建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奚文彪 金坛市市长
      盛建良 溧阳市市长
      徐伟南 武进区区长
      杨平平 新北区区长
      钱建林 市委农工办主任
      赵建军 市发改委主任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徐新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晓东 市建设局局长
      刘文荣 市交通局局长
      吴惠盐 市水利局局长
      狄立新 市农林局局长
      周效华 市审计局局长
      朱兆丽 市规划局局长
      陈荣平 市统计局局长
      葛敏市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葛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